港澳台居民能在广东参保吗?可以参加哪些险种?


答: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第41号令)港澳台居民能在广东参保。分以下几种类型:

 

1.在广东省用人单位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在广东省从事无雇工个体工商经营或灵活就业(含新业态)的港澳台居民,可申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3.在广东省居住且未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