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企业职工参保、灵活就业参保、费率标准、补缴等)


01、单位参保

 

一、哪些单位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用人单位成立多久应当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答:《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单位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线上办理:

 

“多证合一”企业信息通过市场监督部门推送至社保业务系统进行单位参保登记。

 

线下办理:

 

企业劳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登记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企业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02、企业职工参保

 

一、企业职工如何参保?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线上办理:企业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进入办事中心,选择“在职职工参保”办理。

 

线下办理:企业劳资人员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提供本人有效护照或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五星卡)以及《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在华工作外国籍就业人员,符合双边协定免缴政策规定的需补充提供协约国经办机构认定的《参保证明》至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或社银合作窗口办理。

 

0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劳动年龄内,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参保(劳动年龄最小不能低于16周岁,且非在校学生,不超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

 

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或手机登录“黑龙江全省事”APP,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

 

线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至就近的社保经办窗口或“社银合作”窗口办理。

 

04、缴费比例及缴费标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答: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二、2024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答:2024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120元,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10元。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

 

05、缴费方式

 

一、用人单位可通过什么渠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办税服务厅申报年度缴费工资。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线上自行申报需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什么渠道缴纳养老保险?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龙江税务”APP、“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合作商业银行柜面线下渠道进行申报缴费(大庆市区代征银行:龙江银行)。

 

三、2024年4月之后是否仍继续通过代征银行批扣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答:已与银行签订批扣协议且往月一直采取批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采取批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龙江税务APP、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代征银行窗口等方式自行缴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需多长时间缴一次?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以按月、数月、全年自行缴纳费款,在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当年最后缴费日期之前全部缴完当年费款即可,建议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需办理退休、转移等经办业务的缴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缴费。

 

注意: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能跨年度缴费,即往年的保费不能补缴,所以每个年度的保费需在当年交齐。

 

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否调整缴费档次?

 

答:2024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择缴费档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灵活就业人员在税务“掌上办”等渠道缴费时发现没有2024年1-3月份属期应缴金额应该怎么办?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至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者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重新将参保人员2024年1-3月特殊征集信息传递税务部门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线上办理:注册、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进入办事中心,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应缴核定”,选择“个人缴费档次”并核定2024年1-3月缴费计划,提交办理,参保人员即可通过税务部门各类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0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一、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补缴养老保险的断档?

 

答:如果是在原单位形成的断档,可依据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表进行补缴,如断缴累计月数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或非当前就业单位历史断保的,需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或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书。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否一次性补缴?

 

答:不可以。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5号)规定: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0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转移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如何申请转移?

 

我市同一区(机构)内养老保险转移业务:

 

企业转企业: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职工恢复缴费”。

 

企业转个人: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的,可以在每月的1-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分中心,将本人的养老保险从企业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

 

个人转企业: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职工恢复缴费”。

 

省内(跨市/区/机构)养老保险转移业务:

 

企业转企业: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且养老保险无欠缴的,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跨机构企业职工恢复缴费”。

 

企业转个人: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且养老保险无欠缴的,可以在每月的1-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分中心,将本人的养老保险从企业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跨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

 

个人转企业:参保人员在原参保机构的养老保险无欠费计划的,由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跨机构企业职工恢复缴费”。

 

跨省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申请转移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通过电子社保卡申请跨省转移流程:登录电子社保卡,参保人选择“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08、其他政策

 

一、假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出现意外身亡,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否继承,继承多少?

 

答: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后死亡的,需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部分可以继承。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选择继续缴费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选择不继续缴费

 

(1)可以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或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窗口书面申请终止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的,可以在每月的1-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分中心或“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将本人的养老保险从企业转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自行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

 

四、在大庆和外地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将账户合并?

 

答: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需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一个地区的社保机构进行合并账户。若各账户间存在重复缴费属期,参保人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省内的账户需在转移前将重复属期的账户办理退费后再转移,省外的账户在办理转移后再将重复属期的账户办理退费。

 

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样办理停保?

 

答:如暂无缴费意愿、在异地或其他制度有养老保险关系并正在参保缴费、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缴费。暂停缴费前请先交齐保费或撤销缴费计划。

 

注意:若您刚通过税务掌上办或银行进行缴费,请不要马上办理停保,需等待缴费记入账户后再停保,否则您的缴费无法计入您的养老保险账户。税务扣款期内也不能办理停保。

 

线上办理: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进入“办事中心”,选择“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业务。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或“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申请。

 

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没到退休年龄,如果不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了,可以申请退保吗?能退多少?

 

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以申请退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不想继续缴费,且不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退保,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七、怎样在网上查询本人参保缴费情况?

 

答: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APP选择“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办理;或者登录、注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账户查询”办理。

 

月账户明细查询: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实缴信息查询”办理。

 

八、怎样变更手机号?

 

答: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者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业务,变更手机号。

 

九、在两地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一时期出现重复缴费怎么办?

 

1.根据《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参保人员在两地(跨省)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先转后清”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3.根据《关于退还企业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多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或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部分缴费属期重复缴费的,其重复缴纳的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本人。

 

09、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一、参保人员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什么年龄满足退休条件?

 

答: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10、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一、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方式有哪些?

 

国内居住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端“龙江人社”小程序 、“黑龙江全省事”APP端“离退休待遇资格认证”、建行网点智慧柜员机,任选一种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不会人脸识别认证的离退休人员,还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社区进行现场指纹认证(适用已采集过指纹的离退休人员)。

 

境外居住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手机APP办理人脸识别认证,无法线上认证的,可以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邮寄回国做线下认证。

 

上门服务认证:对于患病无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可由家属到居住社区提出上门认证服务申请。

 

二、多长时间需要认证一次?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前后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

 

11、问政案例

 

案例一

 

市民咨询:想从广东省广州市将公司交的养老保险迁移到大庆,需要广州市这边政务中心和我本人提供什么资料和证明呢?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答:市民您好,您可以在大庆社保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通过手机端登录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等平台进入“电子社保卡”,或者电脑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即可申请,不需要提供任何纸质资料和证明。

 

案例二

 

市民咨询:我公司要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有一些人没来公司之前,自己交的灵活就业,还有些人养老保险没交过。都怎么办理,和需要什么手续?本人不到场办理,需要什么手续?代理人需要带什么?

 

答:市民您好,企业通过社保部门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后,可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自行办理增员业务。其中,员工已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办理“职工恢复缴费”或“跨机构企业职工恢复缴费”业务。未参保人员,需办理“在职职工参保”业务,或持人员增减变动表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至社保中心窗口为员工办理。

 

案例三

 

市民咨询:我的养老保险在2013年至2020年中间断档8年,可以补吗?

 

答:市民您好,如果您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5号)文件规定,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即在当年缴费期内未及时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法在以后年度进行补缴。

 

如果您在2013年至2020年曾是企业职工身份,单位漏交了该期间您的养老保险,因您养老保险的断缴累计月数超过36个月,需先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或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再至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补缴。

 

案例四

 

市民咨询:我是辽宁人,在大庆工作能不能参加养老保险?

 

答:市民您好,劳动年龄内(劳动年龄最小不能低于16周岁,且非在校学生,不超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案例五

 

市民咨询:我是油田家属,需要打印参保证明?

 

答:市民您好,您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APP选择“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办理;或者登录、注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账户查询”自行查询打印。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任意社保经办机构或社银合作网点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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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