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哪些资料?


本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哪些资料?

 

异地购房提取条件

 

首先,本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购房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②购房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迁入时间需满十二个月或以上;购房地为夫妻一方工作地的,购房前应缴存满12个月个税或住房公积金或社保。

 

异地购房提取资料

 

一、基本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②绑定卡(结算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

 

③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配偶为共有产权人或共同申请人需提供);有其他共同买受人的,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④购房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提供户口簿 (迁入时间需满十二个月或以上) ;

 

⑤购房地为夫妻一方工作地:提供购房前十二个月的个税缴纳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

 

二、其他资料:

 

此外,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还需根据提取类型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0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购买预售商品房: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购买商品房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

 

购买再交易住房 (含法院拍卖房) :房产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法院拍卖房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贷款购房的另需提供已放款的借款合同。

 

0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首次申请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借据 (放款凭证)、本年度还款计划表,近三个月还款流水、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授权书》 (可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授权)。

 

再次提取,可通过线下渠道或线上渠道申请,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流水。

 

如果职工在异地,能否在异地办理购房提取?或委托他人代办?

 

职工可以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将申请资料发送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将转至职工预留的银行卡内。

 

(注: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缴存职工办理前应先向属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办理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

 

职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受托人是职工配偶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或能体现双方关系的户口簿;

 

②受托人是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能体现双方关系的户口簿、医学出生证等;

 

③受托人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