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什么是长护险?申请需具备哪些条件?长期护理服务形式有哪些?


自2016年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国49个城市开展试点,已惠及众多失能老人。国家医保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长护险制度参保人数约1.7亿人,累计支出基金约650亿元,年人均减负约1.4万元,长护险制度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意义重大。

 

什么是长护险?申请长护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长期护理服务形式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是为长期处于完全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是哪个?

 

目前,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为广州市。

 

三、长护险适用人群范围有哪些?

 

(一)以下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1.已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

 

2.年满18周岁的已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二)是否需办理手续

 

个人无需办理手续,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四、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条件?

 

(一)长期失能人员享受待遇条件

 

经失能评估为长护1-3级;

 

(二)延续护理人员享受待遇条件

 

年满60周岁在广州市定点医院因规定的病种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有医疗护理需求经延续护理评估符合条件;

 

(三)设备使用人员享受待遇条件

 

未入住护理服务机构,经设备使用评估后需使用规定设备。

 

五、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是什么?

 

(一)职工参保人员

 

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月划转,单位无需增加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代扣。

 

个人缴费以当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21年为7214.4元),月缴费费率为:

 

1.未满35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2.满35周岁至未满45周岁参保人员为0.02%;

 

3.满45周岁至退休前参保人员、退休延绵缴人员为0.08%;

 

4.享受退休待遇参保人员为0.12%。

 

(二)居民参保人员

 

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分别从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中划转,个人和财政均无需增加缴费。

 

六、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生活照料待遇、医疗护理待遇和设备使用待遇分类设定待遇水平,与险种身份、失能等级、服务类型相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式有哪些?

 

(一)机构护理:参保人员入住护理服务机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机构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

 

(二)居家护理:参保人员居家建床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机构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居家护理生活照料服务根据不同失能等级分A类、B类、C类三种。

 

八、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纳入支付范围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

 

1.经评估为长护2-3级:全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

 

2.经评估为长护1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各支付50%;

 

3.经评估为其他情形:个人支付100%。

 

申请复评时若结论与初评结论一致的,复评费用由个人全部支付;结论不一致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及个人不予支付初评费用,按规定支付复评费用。

 

九、哪些机构可申请成为定点评估机构?

 

申请成为定点评估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依法登记注册,能够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具备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化人员队伍;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

 

4.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功能的条件;

 

5.具有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6.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估机构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申请受理后,经综合审核、社会公示通过的评估机构,通过协商谈判、自愿签订评估服务协议,被确定为定点评估机构。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