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流动性风险系数。

 

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以下统称双缴存职工家庭),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个人账户缴存余额可合并计算。

 

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后还需根据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例:假设职工张三家庭在佛山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张三个人账户余额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4万元,缴存时长5年(即60个月),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其配偶李四个人账户余额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1万元,缴存时长1年(即12个月),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目前缴存余额倍数为12,我市流动性风险系数是1,当这笔公积金贷款选职工张三作为主借款人,那么按照计算公式计算,最高贷款金额是90万=(4+1)万×12×1.5×1。

 

重新调整后的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也更为精准,个人账户余额越多、缴存时间越长,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也就越高。


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