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用人单位医保缴费常见问题(税务机关不再批量扣费)


2024年4月起,税务机关将不再进行用人单位社保费批量扣费。用人单位每月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申报缴费。

 

很多单位经办人在后台咨询, 新规实施后,用人单位该如何为职工申报医保缴费? 每月申报时间是多久?申报缴款后需要办理人员增减 又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这些常见问题一起了解。

 

01问:用人单位如何使用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行办理医保费申报缴费?

 

答:(1)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或变更职工缴费工资信息,可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支持明细导出和导入),确认职工缴费工资“生效年月”。成功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后,通过【日常申报】模块,点击“查看职工预处理明细”或“缴费人数”下载导出职工明细数据,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2)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可直接通过【日常申报】模块,查询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注意:用人单位务必先核实确认职工参保信息和缴费工资,再办理缴费!

 

02问:每个月的申报时间有规定吗?

 

答: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03问: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加班加点工资;

(五)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六)津贴和补贴。

 

04问:工资申报是否每月都要进行?

 

答:若职工缴费工资没有变化,无需重新申报工资基数。可直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核对金额无误后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05问:减员在医保的系统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吗,还需不需要在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减员?

 

答: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医保费申报缴纳流程后,人员增减仍在医保部门操作,不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人员增减。

 

06问:用人单位当月医保费已经申报缴款,需要办理人员增减,如何处理?

 

答:(1)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增加,应先前往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职工增员,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渠道申报新增职工缴费工资,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新增职工的应缴数据,核实无误后,可直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日常申报】模块,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2)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减少,且需减员至上月,应先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网上经办系统)或线下(各经办大厅)办理职工减员,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退抵费申请传递给医保部门,无需人工申请。经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可抵缴数据。


来源: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