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医保:老人去世后,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办?


01、参保人在死亡后,需要办理参保终止吗?

 

答:需要。请家属在参保人死亡当月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终止业务。办理终止参保前,请确认参保人所有医疗费用(住院、门诊)都已结算完成。

 

02、在办理终止参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即可办理终止业务。

 

0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有余额时,可以办理清退吗?

 

答:可以。个人账户有余额需提取的,请在参保人死亡当月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所需资料:死亡证或火化证或民事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医保终止业务办理时限?

 

答:个人账户余额为0,所有医疗费用结算完成且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需提取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来源: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