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产假、长期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01、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需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鉴于女职工产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职工个人也应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职工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02、员工请长病假期间,单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需要。职工请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该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能因其请病假拒绝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 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