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如何进行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


什么是过渡期?

 

过渡期主要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即“中人”)设立的新老办法对比的10年过渡期限,即从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以确保改革前后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衔接。

 

过渡期的待遇计发办法?

 

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待遇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计发,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在老办法计算的待遇基础上增加规定比例的超出部分,即: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增加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增加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增加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则按新办法执行计发待遇。

 

举例: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人员过渡期内退休时,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为3900元,按照新办法待遇为3800元,则养老保险待遇按老办法待遇计发,即3900元(实际执行中只有极少数退休人员会出现这种老办法高的情况)。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待遇为4200元,假定在2015年退休,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为300元,按照政策增加超出部分10%计算,即退休待遇为:3900+300×10%=3930元;假定在2016年退休,则高出部分按20%计发,则退休待遇为3900+300×20%=3960元。以此类推,2024年退休的人员,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按100%计发,则退休待遇为3900+300×100%=4200元。

 

过渡期结束后,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由哪些组成?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其中,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新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发布: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