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产检分娩可以报销多少?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设起付标准,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主要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费用。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下列情形享受待遇:

 

情形一:已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的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无须选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核报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前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情形二:因病情需要经原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转往其他医疗机构产检的职工,在转入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核报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

 

情形三:因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分娩、终止妊娠的职工,发生的纳入核报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

 

情形四:变更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的职工,个人全部纳入核报范围的产检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情形五:未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纳入核报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产前检查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在报销方面,也是非常方便的,关键就是要记得在怀孕后办理好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后,在市内或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服务,就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如果未能直接结算的,也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供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点击查看→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及零星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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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规定的假期天数”怎么算?一表带你看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休完规定的生育假期天数后申领,如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停止经营且无继承单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领。

 

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扫码下载《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Q1、参保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除此之外,以下人员,也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参照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Q2、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有哪些不同?

 

职工医保:

 

按照《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就是上面开始所讲的五种情形。

 

居民医保:

 

1、生育及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不设起付标准。

 

一图读懂→《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办法

 

2、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和门诊终止妊娠、门诊计划生育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计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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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