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超龄等从业人员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号)文件规定:超龄等从业人员可由所在用工单位、实习单位、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见习基地、服务单位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