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省考核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国家考核办法》)。按照《国家考核办法》第十二条“各省级政府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加强对本地区各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规定,经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参考借鉴《国家考核办法》内容及其他省份经验做法,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省考核办法》,于2023年12月2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了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兰州新区意见。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丰富和优化,认为新制定的《省考核办法》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奖罚分明,有助于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主要内容

 

《省考核办法》在保持《国家考核办法》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部分内容,并对其他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省考核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包括考核目的、范围、实施主体和时间、原则、内容、方案、程序、等级、结果通报、奖励和约束、纪律要求、生效时间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考核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国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是明确考核实施主体和时间。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23 年到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

 

三是明确考核细则制定的主体、流程、依据等内容。按照国家每年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流程有关要求,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和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核细则,以及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我省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经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

 

四是补充扩展考核方式和评议内容。参考《国家考核办法》,在实地核查中采取听取汇报、核验资料等方式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了抽查工程建设项目、抽查欠薪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在综合评议中,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失信联合惩戒、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五是明确A级比例和调整C级评定内容。从全省情况看,各地抓源头预防、案件查处、违法惩戒,制度覆盖率显著提升,案件及时动态清零,工作成效逐渐显现。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激励各地争先进位,将A级等次确定为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并且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在全省前6名。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调整了C级评定内容。

 

六是将日常督导、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参考内容。为督促各地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抓在平时,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日常督导、各成员单位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

 

(供稿: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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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