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医保断缴怎么办?跨省换工作医保怎么办?


《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重点解决医保待遇等待期长、中断缴费期间待遇无保障等问题,实现各项待遇无缝衔接。

 

问:我2018年毕业的时候,选择留在省外工作。去年回到家乡海南,找到了新工作,公司给我正常缴纳医保。这种情况下,我的医保能不能接续转移呢?

 

答:能的,您是属于外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至我省并正常享受待遇的城镇从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问:我一直居住在三亚,没有固定工作,每个月都自己缴纳医保。现在我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以后公司会给我缴纳医疗保险。

 

可是我之前一直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的,那现在公司为我缴纳职工医保,我之前那几年不是白掏钱了吗?

 

答:不会的,省内流动就业的人员,医保关系是可以合并、接续的。

 

问:我在以前的公司做销售已经5年了,这期间公司一直为我缴纳职工医保,后来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了,在断保2个月后又找到了新的工作,那我这断开的两个月医保,该怎么办呢?

 

答:按照《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规定: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其可按城镇从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中断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问:我在公司工作3年,但是中断缴费5个月,这又该怎么办呢?

 

答:中断缴费4个月(含)至6个月(含)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50%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

 

职工医保新参保人员:

 

1.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

 

2.连续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30%享受待遇。

 

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当月费用本月或次月到账的视为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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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