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以工代训补贴、招工引工补贴办理指南(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2021年10月5日,我市印发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了六个方面25条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其中,涉及以工代训补贴和招工引工补贴两项由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具体申领规程如下:
一、以工代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本轮疫情我市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所有企业,在疫情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2021年9月)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按2021年8月底已缴纳失业保险的在岗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1个月。
(二)申报流程
企业可登录“福建省补贴性培训管理平台”(http://zypx.fjrst.cn/)注册账号后,在系统中申报以工代训补贴。
二、招工引工补贴
(一)政策内容
企业每吸纳一名普通工、技能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及2000元补贴。
(二)申报流程
前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莆田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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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