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以工代训补贴、招工引工补贴办理指南(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2021年10月5日,我市印发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了六个方面25条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其中,涉及以工代训补贴和招工引工补贴两项由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具体申领规程如下:

 

一、以工代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本轮疫情我市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所有企业,在疫情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2021年9月)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按2021年8月底已缴纳失业保险的在岗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1个月。

 

(二)申报流程

 

企业可登录“福建省补贴性培训管理平台”(http://zypx.fjrst.cn/)注册账号后,在系统中申报以工代训补贴。

 

二、招工引工补贴

 

(一)政策内容

 

企业每吸纳一名普通工、技能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及2000元补贴。

 

(二)申报流程

 

前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莆田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