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缓刑,养老金会停发吗?判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相关情形:实刑、缓刑、假释…


早在2001和2003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了判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相关情形。

 

第一个文件: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上述通知比较短,也比较容易理解。简单地说,就是分这么几类:

 

一是判了实刑的,服刑期间不发养老金,出狱以后按原标准发,并参加以后的“调待”。

 

二是判了缓刑的,可以继续发养老金,但是当年不参加养老金调整。

 

三是暂时未定罪的,先停发,后续法院判决以后,再确定是否要补发。

 

第二个文件:

 

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这个文件新增了假释的情形是: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同时规定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刑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先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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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