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200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2002〕5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200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 200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7764元,月平均工资为1480元,比上年增长15.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781元,月平均工资为1815元,比上年增长17.5%。

 

二、 2001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5472元,月平均工资为1289元,比上年增长11.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74元,月平均工资为1756元,比上年增长17.6%。

 

凡按2001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