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网上年度审查的通知
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室、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桂政发〔1997〕15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352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制度。从2017年起,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由书面材料审查改为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上年报”)。现将2022年网上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年报的对象
贵港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网上年报的对象。
二、网上年报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劳务派遣工使用和特殊工时审批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九)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十)用人单位执行就业准入规定的情况。
(十一)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网上年报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方式:用人单位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
(二)网上年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网上年报程序:详情见附件《广西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网上填报操作流程》。
四、相关规定
(一)网上年报数据申报截止时间前,系统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不需要再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可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已参加年度审查证明。
(二)凡未按时在年报系统填报数据或虽按时在年报系统填报数据但数据不真实的,均视为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网上年报数据作为相关用人单位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年度网上年报的用人单位不进行年度等级A的评价,在评先评优、政策资金扶持和资质等级评定等方面从严控制。
五、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首次登陆“年报系统”时需先进行注册,设置密码,注册成功方可登陆进行数据填报;注册、数据填报、上传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购买密钥等。
(二)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应进行年报的,职工花名册只需录入编外聘用人员信息;2021年已经停业的企业不参加此次年审。
(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了填报本单位网上年报,还要督促所管辖的局属单位、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填报网上年报。
(四)填报数据时请用人单位按实际用工或经营地选择单位所属辖区。
(五)用人单位对“年报系统”操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所属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贵港市4565403、港北区4258029、港南区4591727、覃塘区4861250、桂平市3371923、平南县7831996;贵港市本级用人单位也可通过加入工作QQ群进行咨询:628069043(申请时标注用人单位名称与姓名方可通过验证)。
附件:广西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网上填报操作流程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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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