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亳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亳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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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亳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更好的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建康,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不断完善工伤预防制度,建立集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形成工伤预防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企业重视工伤预防工作,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重点领域

 

经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确定,我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建筑行业。

 

三、工伤预防费使用额度

 

2022年全市工伤预防费提取预算为50万元,根据实际发生额列支。

 

四、工伤预防项目计划安排

 

(一)工伤预防宣传

 

1.传统媒体宣传

 

(1)在亳州电视台播放重点行业工伤预防知识及宣传片,在广播电台定制专栏宣传课堂;

 

(2)在亳州晚报设立宣传专栏,刊登工伤保险政策及重点行业工伤预防知识、尘肺病防治、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预防、工伤预防活动动态等。

 

2.新媒体宣传

 

在新媒体平台开展职业病工伤预防、工伤预防专项宣传、工伤事故案例、工伤保险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

 

3.制作工伤预防宣传动画、情景剧、宣传片等宣传短视频。

 

4.购买、制作、发放工伤保险宣传资料

 

购买工伤预防宣传系列图书、工伤预防宣传册、社会保险宣传等资料,制作工伤预防宣传用品。

 

(二)工伤预防培训

 

建立工伤预防培训专家库,以我市危化品行业和建筑业作为今年工伤预防的重点。全年培训人数不低于800人次,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知识知晓率≧85%;用人单位和职工满意率≧90%;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项目实施前12个月下降20%以上。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培训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3号)文件要求施行。

 

项目培训单位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具体培训项目及费用应明细到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线上、线下)、场次、人次并报市社保局同意后实施。

 

(三)筹建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立集警示教育、教学体验、科研培训于一体的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五、项目实施

 

本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确定服务机构后由市社保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工伤预防项目应当在10月底前实施完成。

 

六、评估验收

 

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由市社保局组织第三方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评估验收报告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备案。

 

七、费用结算

 

市社保局在与项目实施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时,可约定支付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为项目协议总价的30%-70%,项目启动后按照约定比例支付项目预付款。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后,市社保局按协议约定支付全部项目款。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市社保局责成项目申报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待评估验收合格后付清项目款。对于失去时效性或者已确无整改必要的项目,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扣减部分或者全部合同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2022年度我市工伤预防项目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做好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和办法。市社保局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及时总结宣传。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报道项目推进动态和成效,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为下一年工伤预防项目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印发


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