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关于申报全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社局、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工伤预防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20〕16号)有关要求,按照《赤峰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和化工业为赤峰市2022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现就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市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全市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应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2年本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伤预防工作的需要申报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工伤预防项目限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列入计划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的单位应坚持由浅入深、专业运作、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申请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和设定具体绩效目标。
三、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申报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赤峰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三)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四)关于工伤预防项目费用测算的说明(附件4)。
(五)行业协会
大中型企业资质材料(附件5)
四、申报时间
工伤预防项目的申报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原则,截止于2022年6月中旬向旗(区)人社局、市社保中心递交工伤预防项目申请书面申报材料,并由旗(区)人社局、社保中心汇总,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至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科。
附件:
1.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docx
2.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docx
4.附件4预算说明.docx
5.附件5企业行业资质.docx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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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