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失业保险金下限增至1478元!


2021年7月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下限由1417.5元增加至1478元,月增加60.5元。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125号令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2021年7月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985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随之调整。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