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关于养老失业待遇核发业务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和社保经办发展要求,大力推行社保经办服务“一门集中”“一窗受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自8月9日起,我市养老待遇核发、失业待遇核发业务正式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驻事项及服务范围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待遇核发业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协助认证等业务,共34项(详见附件)。

 

二、办理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二区。

 

三、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约指引

 

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或“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陆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公众号版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选择“综合服务二区”→选择“社保业务”→选择“养老失业待遇”→选择办事时间即可完成办事预约。

 

五、其他说明

 

(一)自8月9日起,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社保区将不再受理养老待遇核发、失业待遇核发业务;

 

(二)已通过i莞家公众号、莞家政务小程序预约8月9日后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请前往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二区进行业务办理,无须重新预约。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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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进驻事项列表

 

1、退休人员统筹内调动

2、重复待遇清理

3、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

5、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7、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8、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10、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1、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3、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

14、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验证(市外离退休人员协助验证)

1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金恢复

16、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金停发

1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18、非本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19、领取养老失业待遇人员信息变更

20、养老待遇补扣发

21、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22、失业待遇续发

23、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24、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25、失业人员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

26、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27、失业期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

28、失业保险金申领

29、失业保险金重新核定

30、失业保险金恢复

31、失业保险金终止

32、失业补助金申领

33、失业保险待遇补扣发

3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来源:东莞市人社局·社保频道
发布: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