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关于2021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

锡医保服务〔2020〕25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推进要求,现就调整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部分

 

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为250元/人·年;

 

在校大学生为200元/人·年;

 

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为46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

 

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为56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

 

二、财政补助部分由各地按照当年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分别确定。

 

三、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20年9月1日起启动。请各地遵照执行。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8日


来源: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