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重要通告!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即将上线,近期这些社保业务办理大调整!


为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全省各独立系统直接、高效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真正实现全省“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带来覆盖面更广、更方便快捷的人社业务服务,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即将在五月闪亮登场!江阴、宜兴同步上线!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将提供多样化的办事渠道和方式,许多人社相关业务的办理,可足不出户,实现在家办、随时办、自助办、掌上办,只需通过电脑、手机等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即可进行全天候24小时线上申报、办理。同时,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将统一就业、社保等信息入口,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业务联动,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预计2021年4月27日—5月10日上线切换期间,各类人社经办服务将暂停办理(部分业务暂停时间更早,记得一定往下看),请大家务必关注,于系统切换前办理相关业务。预计2021年5月11日起,逐步恢复人社业务服务。

 

以下社保业务的受理时间将作较大调整,请广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提前安排——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因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原因,本月无锡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含退休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待遇审核、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定)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含待遇申请、待遇审核和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自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经办流程和业务表单也相应调整,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了解,主要调整如下:办理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定业务,需网厅申请,并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申领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申请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申领表》;办理退休业务,需单位在网厅申请并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间的工作日。

 

工伤保险业务

 

1.受理时间上:自5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29日间的工作日,若当月无29日的,业务受理时间为11日至28日间的工作日。(原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8日至26日间的工作日。)

 

2.发放方式上:我中心完成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到个人省社保卡或银行卡上,而不再选取单位和职工本人协商发放渠道的方式发放。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均发放到个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上。

 

3.结果送达上:我中心完成工伤待遇审核后,不再将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寄送给申请人,而由职工本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

 

友情提示:虽然省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前,我中心经过了多轮测试,但难免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可能会出现差错,请发现差错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社保征缴业务

 

一、4、5月业务办理时间

 

(一)4月23日前,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增减变动、申报工资;4月22日前缴纳应缴费款。

 

(二)4月24日-5月10日,社保、医保中心数据处理、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核定参保单位5月当月应缴社保费期间,暂停对外业务;4月23日-5月10日,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参保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所有缴费业务。

 

(三)5月11日起,各参保单位及个人恢复办理业务。

 

二、业务经办途径

 

自5月起,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网报业务在省人社网报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医疗、生育两险在拆分后的医保网报大厅(原网厅http://218.90.158.61)办理。

 

企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各险种社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仍由税务部门征缴入库,原缴费渠道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可通过扣缴协议代扣、刷卡缴费等方式完成缴费,获取缴费凭证。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选档及缴费业务由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人可选择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完成选档缴费。

 

缴费人可向税务部门查询缴费情况,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公众服务”栏目即可查询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三、征缴模式

 

(一)参保单位

 

1.征缴周期调整

 

5月起,各参保单位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7日至10日,社保、医保中心暂停办理对外业务,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11日起,各参保单位缴纳当月社保费。

 

2.缴费基数申报

 

(1)为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平稳上线,设置5、6月过渡,社保、医保中心将以各参保单位4月的申报工资核定5、6两月的缴费基数(4月社保费核定后新增人员,按当期最低缴费基数作为核定标准,后期可调整;5、6两月新增人员以起薪月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月缴费基数)。

 

(2)自7月起,将依省规定实施“按年申报”模式,即每年7月起,以各参保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7月至明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为减少参保单位经办负担,社保、医保中心将以大数据统计的方式,以各参保单位2020.02-2021.01的月平均申报工资(今年1月-6月新增人员以实际参保月份的月平均申报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今年7月至明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

 

3.4月所属社会保险费征收

 

因征缴周期调整,我市参保单位将面临5月份既要缴纳4月申报核定的应缴社保费,又要缴纳当月核定的应缴社保费。为减轻参保单位的资金压力,参保单位4月份申报核定的应缴社保费,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于7月与当月应缴社保费合并征收,其他参保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于7月至12月均分后与当月应缴社保费合并征收。5月到12月期间,上述单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需一次性缴清尚未缴纳的4月份申报核定的应缴社保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

 

1.新参保及停保业务

 

自5月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需先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后再办理医疗参保登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停保业务,养老保险停保后,医疗保险自动停保;也可选择单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可通过原柜面、省人社网厅、人社微信公众号、自助机等途径办理;医疗保险可通过原柜面网厅、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自助机等途径办理。

 

2.选档及缴费业务

 

为方便参保人,自5月起,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系统默认为最低缴费档次,若需调整,在缴费前可通过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办理。

 

缴费人可选择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网点、APP等渠道签署个人银行缴费协议,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需变更或终止扣款协议的,请至签约银行办理。

 

未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缴费人,可凭借个人身份证件前往银行网点、APP等渠道完成缴费。

 

(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具体事宜以集中征缴期服务公告为准。

 

缴费人可选择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的网点、APP等渠道签署个人银行缴费协议,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需变更或终止扣款协议的,请至签约银行的网点、APP等渠道办理。

 

因系统切换上线涉及人社、医保、税务、经办银行等多个部门单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覆盖范围广,业务种类多,数据量巨大,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无锡市人社局:0510—12333

无锡市医保局:0510—81880202

无锡市税务局:0510—12366

 


附件下载:

  1. 无锡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png

来源: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