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关于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相关事宜重要提示


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即将上线。上线后,养老、工伤、失业险种的申报缴费等业务规则将发生变化,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参保单位应按时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应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社保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工资基数。按月申报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过网申系统或经办窗口),生成社保费应缴认定单,并在规定期限内(10个工作日)缴纳社保费。逾期未缴的,该月核定信息将作废,需重新申报。参保单位没有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也需按月申报缴费。

 

二、参保单位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保费的,将在系统上线后重新核定并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参保单位未按月申报缴费的,将自次月1日起,按日计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按补缴的个人账户部分计征利息。

 

为避免历史欠费加收滞纳金,目前存在欠费的单位请及时缴纳。若在12月24日前无法足额缴纳,需在2022年1月17日后向我局申请,重新生成社保费缴费认定单后方可到税务部门缴费(10个工作日内缴费),全省统一设置了上线当月及上线次月(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不加收滞纳金及利息,逾期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三、参保单位多缴退费直达单位银行账户

 

参保单位每月按正常应收数全额缴纳,发生的退费将直接退还给参保单位(收支两条线),不再采取以退费抵冲正常应收数的方式返还退费款项,为及时办理退费,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完善银行账号信息。

 

若参保单位存在历年未抵冲的退费款项,请及时到市社保征稽局(宜昌市市民之家)办理退费手续。

 

四、参保单位及时完成补收退费人员增减申报

 

本年度12月份的应缴征集已发税务部门,请各参保单位在12月24日前完成缴费。12月份的人员增减申报、补收退费申报请在12月24日前完成,逾期由单位在2022年1月17日全省系统正式上线后按照“省集中系统”人员增减变动规则办理。

 

五、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缴费

 

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的到账时间,由原开票时间更改为入国库日期,一般需3-5个工作日自动到账,不能进行手工到账。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办理社保业务的,应尽量提前缴费。

 

六、参保单位加快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省集中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需要每月自行申报当月应缴社保费。为确保省集中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能正常通过网厅办理社保业务,请所有参保单位尽快在人社官网下载《社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授权信息采集表》,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发送至代办邮箱dwsbzj@yichang.gov.cn.咨询电话:0717-6755613

 

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提醒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时间段内存在中断缴费,可在2021年12月24日前完成缴费,缴费基数按202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逾期将不能缴费。

 

2021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2年1月1日(含)以后不再允许补缴2020社保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未缴纳2021社保年度(即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进行缴费。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