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与代发待遇分开发放告知书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与代发待遇必须分开发放。目前,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支付模块的功能已按这一要求改造完成,从2022年1月起,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代发项目待遇将按不同类别分别进行发放、分开汇总,但发放总额不变,请有代发待遇的退休人员注意查看。

 

代发项目待遇包括:

1、53年前复转军人的生活补贴;

2、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

3、职教幼教教师的生活补贴;

4、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

 

鄂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1月11日


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