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关于延长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各县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中心,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

 

2021年度我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展顺利,由于系统切换使参保缴费工作受到影响,目前仍有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及离退休职工未能及时缴费。为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21年度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各单位要克服不利因素,加强政策宣传,让参保职工更多地了解政策,主动参保缴费。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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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保缴费

 

缴费标准:建立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缴费标准原则上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左右确定。2021年实行差异化筹资,根据缴费标准享受对应的年度支付限额,缴费标准分别为190元和240元。

 

2022年以后,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职工医保补偿水平,以及补充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保障水平等综合因素,适时调整补充医保的缴费标准。

 

缴费方式:

 

(1)参保单位缴费方式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方式保持一致,可通过相关税务部门一并缴费。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签订代扣协议进行银行代扣代缴,也可通过相关税务部门渠道自主缴费,例如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支付宝"豫事办-社保"缴费方式等。


来源: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