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停止代办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保业务,避免参保人员“多头跑”现象,按照沧州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参加市本级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到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解放西路66号)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转移接续、手工报销等项业务,我中心不再代办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的各项业务。

 

特此公告。

 

沧州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