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即日起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在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特此通知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