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带量采购耗材试剂直接结算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紧急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2〕28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为落实国家、联盟、自治区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要求,做好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收集等基础性工作,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请未办理完成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带量采购耗材试剂直接结算机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按照《关于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带量采购耗材试剂直接结算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15号)中操作路径,务必于3月25日前办理完成。

 

联系人: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张 悦 0471-4930516

 

数字证书业务咨询:QQ群563350710

电子签章业务咨询:QQ群 247764540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3月 14日


附件下载:

  1. 1.生产、配送企业未办理名单.xlsx
  2. 2.统筹区医保经办及医疗机构未办理名单.xlsx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