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绍兴医保年终结转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医保便签【2023】48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3年度省智慧医保系统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本年度结转采用“不停机实时联网结算(含零星报销)、停业务经办”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2月25日20时起,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医保参保登记类业务和待遇给付类业务。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浙里办APP等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经办服务等入口将同步关闭。其中城乡居民参保、零星报销业务可继续办理。

 

二、在此期间,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镇街窗口等仍正常收件,在业务恢复后予以处理。

 

三、受年度结转工作影响,2023年12月份的退休人员医保个账将调整至2024年1月份发放。

 

温馨提示

 

全市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5日20时前尽快办理12月份相关参保业务。

 

绍兴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里办APP下载·浙江政务服务
  2. 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医保网厅

来源: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