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苏人社规〔2023〕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 江苏省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规范 [2024-02-21]
- 政策解读《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2023-11-22]
-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2-02]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