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税务局 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2023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青海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