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关于启动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公告


广大退休人员您好: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的要求,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享受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切实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决定于2023 年11月启动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继续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二、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但未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去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并完善个人信息即可。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后系统进行自动关联,不需要来社保大厅办理社会保障卡号信息变更登记。9月至10月份的养老保险待遇仍按原渠道发放,请大家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影响您的养老金正常领取。这两个月是信息核对确认期,对已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退休人员于11月份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三、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去就近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于10月底前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工作。

 

四、居住在异地并且在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退休人员,暂时不替换,仍按原渠道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不需要异地居住人员专程返回待遇发放地领取、更换或激活社会保障卡,待遇发放继续使用银行卡领取。

 

五、对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采取自愿替换的原则,自愿替换者由直系亲属携本人及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银行上门提供申办、激活等服务,发卡银行做好金融账号登记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全面推进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