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关于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2020年8月起,我中心将逐步推进通过其他银行账户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变更为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扎堆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市本级领取养老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时间

 

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参保人可在上述时间段内任意选择时间(工作日)办理,期间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三、办理方式

 

(一)单位申报

 

由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收集社会保障卡账号信息,统一申报。

 

(二)个人申报

 

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服务大厅C区自行申报。

 

四、其他说明

 

(一)已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人员无需再次办理。

 

(二)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参保人,请尽快到对应银行网点激活银行账户(社保功能同时激活,无需再次办理激活社保功能业务);

 

(三)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的参保人,请本人到服务大厅B区10-14号窗办理即时制卡业务,也可以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即时制卡业务。

 

(四)80岁以上、行动不便参保人可等待退休前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办理,期间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五)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请到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办理。

 

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如需到窗口现场办理业务,请按要求佩戴口罩,在大厅内办理期间切勿摘除口罩,进入大厅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若有疑问,请致电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市本级:0775-4567461;港北区:0775-4578489;港南区:0775-4351355,4351486;覃塘区:0775-4720701;桂平市:0775-3380916,3326463;平南县:0775-2795068,7830266)。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0日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