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延长《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23〕2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经研究,市人社局决定将《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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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