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关于发布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2016年,广安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8054元,比上年增加3975元,增长9.0%。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0973元,比上年增加5498元,增长9.9%;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6034元,比上年增加7322元,增长12.5%。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8280元,增长11.9%;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8395元,增长6.1%;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714元,增长9.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6596元,增长9.4%。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35011元,增长12.7%;采矿业44266元,增长3.1%;制造业36166元,增长8.1%;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9679元,下降3.4%;建筑业37325元,增长6.1%;批发和零售业41238元,增长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8384元,增长3.5%;住宿和餐饮业29550元,下降12.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9155元,增长20.6%;金融业63114元,下降15.1%;房地产业41262元,增长11.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689元,增长25.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5065元,增长9.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306元,增长35.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5656元,下降5.2%;教育业71716元,增长16.3%;卫生和社会工作73468元,增长10.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1706元,增长28.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7040元,增长19.1%。


来源:广安市统计局(数据发布)
发布: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