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关于协助做好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参保人的信息核实报送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确保失业保险有关待遇应保尽保应发尽发,请贵单位协助做好以下人群的信息核实报送工作(此类人员已经系统比对名单,可致电2789232或发邮箱ylsydyk@huizhou.gov.cn获取),以便我局能在12月31日前对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按时支付待遇。

 

一、符合条件人群

 

(一)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含贵单位失业人员以及和新入职的符合人员);

 

(二)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且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除外)。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为阶段性工作,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8日前报送信息,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社保按月支付待遇,自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补发,但不早于2020年3月,最长可领取6个月。

 

(三)失业金补助标准。我市执行以下标准: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月;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为150元/月。

 

单位可为符合的群体批量申请,只需填写附表即可。或者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以下方式申报:1.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2.线下申领(至我市参保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对个人申请建议首选“粤省事”线上申领:查找粤省事-> 注册登录 ->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失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

 

联系人:黎俊明,2789232,13560009498

 

附表:市直失业补助金申请人员名单(单位批量申请)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1. 惠州市市直失业补助金申请人员名单(单位批量申请)..xls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