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调查摸底情况的通知

吕人社函〔2023〕22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被征地农民历史遗留问题调查。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老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22号)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的目的意义

 

鉴于被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职能部门多等客观因素,特开展本次数据摸底调查,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数据支撑。

 

二、基本原则

 

按照“谁征地、谁负责,谁用地、谁承担”“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原则,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为目标,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三、摸底调查内容

 

本次摸底内容为:10号文件前未解决的征地项目、亩数资金总额等相关信息,详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摸底时间:5月13日-5月26日为摸底调查统计阶段;

 

5月26日县市区人社局盖章汇总上报(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提高对本次被征地农民历史遗留问题摸底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统计工作。

 

2.对10号文件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数据要通过乡镇村委核对相关档案信息来确定数据,通过数据比对、核实、乡镇村委确定的方式进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3.各县(市、区)请于5月26日前将附表签字盖章上报至504984112@qq.com。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下载:

  1. 工作表 在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摸底情况的通知(2).xlsx

来源: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