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江西省省本级参保离退休人员:

 

根据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我中心已常态化开展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为确保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请您及时做好待遇资格认证。

 

一、认证方式

 

自主认证等8种方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是按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每名离退休人员有义务及时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2.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后365天,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以多次认证,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自动更新,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3.一年认证期满后仍未认证的,系统将从逾期次月自动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待完成资格认证后,恢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并补(续)发养老待遇。

 

三、咨询电话

 

0791-12333。


附件下载:

  1. 附件1:江西省省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具体操作.docx
  2. 附件2:《江西省省本级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xls
  3. 附件3:《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微信版)
  2. 江西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