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关于分类集中处理公积金缴存账户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我中心将对全市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公积金账户持续开展分类集中处理,做法如下:
一、缴存单位登记信息有误
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账户过程中,基本信息存在设立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缺失、滞后或有误的单位,由所属归集银行通知单位完成单位缴存信息变更手续。
二、缴存人已达退休提取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的,经我中心与社保数据配对确认已享受养老待遇,我中心将通过发出提醒短信或委托归集银行电话通知方式,引导缴存人通过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和公积金服务网点等渠道办理退休提取。
三、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
停缴封存满一年且余额为0元,我中心将相关账户进行为期15日的挂网公示,如缴存单位或第三方对该类账户办理销户手续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函件方式向我中心(函寄: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三联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提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该类账户办理销户手续。
即日起到8月31日,我中心将按照上述分类做法进行一轮集中整治,相关名单见附件1、2、3。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 1.缴存登记信息有误的单位名单.xlsx
- 2.已达退休提取条件的个人名单.xlsx
- 3.封存状态账户余额为零的个人名单.xlsx
- 东公积金通〔2023〕25号关于分类集中处理公积金缴存账户的通知.pdf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