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应用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局机关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标准的有关要求,做好我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应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医保赋码
(一)赋码流程:由生产企业注册并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填报信息并上传支撑文件,国家医保局审批通过后下发医保编码。
(二)赋码要件:按《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页申报要求提供。
二、申报主体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书面申请书(含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企业提交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信息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备案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含上市备案或跨省备案)。
四、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企业申报,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为集中受理企业申报时间。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省医保局经材料审核后、向国家中台提取中药配方颗粒相应数据,并进行逐一比对,将比对结果公示、征求意见、收集、整理意见建议,会议审定等程序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比对结果。最后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下载、更新、比对应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 贵州省 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第八批)》的通知 [2024-04-30]
- 贵州省 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第七批)》的通知 [2023-12-28]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