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3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保障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强化公积金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部分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广安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样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身或夫妻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在现有政策上提高10万元。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机制

 

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开发企业合作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缴纳比例由5%降低至1%,已竣工验收且未存在任何风险的楼盘项目,可申请退还已缴纳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三、优化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合作条件

 

开发企业申请新增楼盘项目合作时,楼盘项目整体已修建的层数应达到楼盘项目总层数的30%以上。部分楼盘项目存在土地、在建工程及在建房屋抵押的,其未抵押部分在满足其他合作条件时可采取分栋方式进行合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遇国家、省及市相关政策调整,按调整政策执行。同一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来源: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