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关于参保企业稳岗返还确认的通知
市本级参保单位: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中心对市本级参保的企业通过数据比对,将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分期分批推送到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名单内的企业需自行确认是否领取稳岗返还资金;暂未推送的企业也可通过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自行申请。
提示:按政策要求,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12月31日,企业确认或企业自行申请稳岗返还均截至12月31日。
需自行确认是否领取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略)
联系科室:失业待遇认定科
联系电话:0351-2377259
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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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