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贵港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5名。
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
(二)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以上1、2、3条,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
(三)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同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有《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面试时带原件核验)发送到电子邮箱:gjjglzx@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2.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北延段43号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305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5—4555165)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及相关岗位协议。
五、见习待遇
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700元/月,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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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