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贵港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5名。

 

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

 

(二)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以上1、2、3条,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

 

(三)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同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有《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面试时带原件核验)发送到电子邮箱:gjjglzx@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2.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北延段43号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305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5—4555165)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及相关岗位协议。

 

五、见习待遇

 

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700元/月,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1. 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来源: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