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通知


一、稳岗返还

 

01、稳岗返还对象

 

在兰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02、返还条件

 

1.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单位,非“僵尸企业”;

 

2.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裁员认定: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解除劳动关系且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等非裁员人数。

 

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年末参保人数)×100%

 

03、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界定以社保经办机构2021年12月登记的划型结果为准。

 

04、经办流程

 

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以稳岗返还确认书的形式告知参保企业上年度的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参保人数、裁员率、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返还资金、规定用途等事项。参保企业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确认无异议的,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分批在各级人社部门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05、注意事项

 

1.因裁员率超过标准等原因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2.社保登记的单位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参保单位请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单位名称,以免因单位名称不一致造成无法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06、执行期限

 

参保企业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稳岗返还数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规定

 

稳岗返还资金仅限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职工生活补助4项支出。

 

1.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主选择缴纳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2.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开展基层员工岗位技能、业务提升、待岗、转岗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借培训名义组织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套取挪用补贴资金。稳岗返还资金用于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单位要由相关会议决定,制定详尽的培训方案,培训期间要有参训人员的签到记录,以备核查。

 

3.职工生活补助:根据物价上涨、员工生活水平下降等因素,可以给职工发放肉食、副食等实物补贴,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生活补贴。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对于发放范围、标准,单位要由相关会议决定,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公示,以货币形式发放生活补贴必须通过银行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并保留相关财务及银行发放凭证备查。

 

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须对稳岗返还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在资金使用支出后,要及时做好财务记账管理,做到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稳岗返还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在申报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截留、骗取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年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资格,对已违规享受的资金全部追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01、发放范围

 

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企业。

 

02、发放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标准发放。

 

03、发放条件

 

每一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04、发放流程

 

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由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通过对新参保人员信息和教育部2023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直接发放。

 

05、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