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视〔202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0〕53号)等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和省税务局共同制定了《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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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