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 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大赛,设非工程建设领域组和工程建设领域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高新区管委会主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总工会承办,高新区劳资专管员协会、山东安泰职业培训学院等单位协办。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县(市、区)应设立赛区组委会,负责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本层级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市级决赛的组织协调、典型的推荐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

 

二、参赛范围

 

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建工程项目中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劳资专管)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两个组别: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组)、劳动关系协调员(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组)。劳动关系协调员竞赛参照国家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标准命题,包括理论知识、技能考核、现场答辩三个竞赛环节。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70%;根据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择优选取14名选手参加现场答辩,参加现场答辩的选手按照理论知识(30%)+技能考核(35%)+现场答辩(35%)计算总成绩。具体竞赛规程和技术文件,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蓼河国际英才港”网站予以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县区选拔赛(2023年10月30日——11月9日)

 

初赛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于11月9日前完成。初赛完成后,各县(市、区)根据初赛结果,择优推荐5-10名选手参加市级决赛。比赛过程要保存资料,并在当地媒体宣传,各赛区应于11月9日前将初赛学员报名材料(附件1、附件2)、赛事总结、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20张)提交市大赛组委会。

 

(二)市级决赛(2023年11月中旬)

 

决赛由市级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决赛地点设在高新区,决赛采用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现场答辩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通知,也可关注“蓼河国际英才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参赛人员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且符合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颁发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每个工种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另根据情况设置优秀选手奖、优秀代表队、优秀组织奖等,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60%,各赛区也可根据情况自行设置选拔赛有关奖项。

 

(三)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的相关表扬项目,可推荐参评“济宁市技术能手”。

 

(四)竞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各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企业(项目)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展现劳动关系协调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二)大赛组委会为参赛各县(市、区)人社局同志和选手统一安排就餐和住宿,其中住宿费用自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总工会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1. 1.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劳资专管员)技能大赛报名表.docx
  2. 2.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劳资专管员)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docx
  3. 3.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劳资专管员)技能大赛参赛承诺书.docx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