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2023年)

吕医保发〔2023〕22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充分保障居民门诊慢特病医疗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充分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决定对纳入我市居民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45种慢特病病种的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进行调整,保障范围、病种管理及准入(退出)标准保持原规定不变。本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准入(退出)及支付标准.doc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