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应用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2〕14号)要求,进一步加快落实《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三年行动计划》,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的有效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安排专人负责,以打造凭卡办事和资金入卡应用为重点,在2024年6月底前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全面应用。

 

二、做好系统改造。住房公积金系统和“一卡通”平台接口采用省级总对总方式对接,各中心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对接获取社会保障卡信息,有条件的中心可将社会保障卡设置为住房公积金提取默认账号,确有特殊需求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自行与当地人社部门对接。线下方面,有条件的城市可采购读卡或扫码设备,支持读卡或扫码身份认证,其他城市可人工核验办理;线上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免填获取社会保障卡作为公积金提取账号,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中心和设区市人社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用卡反馈,化解“一卡通”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有必要请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妥善处理。“一卡通”应用推广要遵循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其主动使用,避免产生舆情。要规范社会保障卡交互数据全流程管理,在注重本地系统监管的同时,加强合作银行监管,确保信息安全与资金安全。

 

四、开展宣传培训。各中心要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业务单据,体现社会保障卡办事内容;组织开展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熟悉社会保障卡凭卡办事、住房公积金入卡应用流程,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各中心和设区市人社部门要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形式加强社会保障卡宣传,在政务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指引标志、宣传图册等,提升社会保障卡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应用的惠民形象。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2日


来源: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