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供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吕人社函〔2024〕23号


吕梁市供水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吕梁市供水公司关于报备企业年金方案的函》及其附件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该方案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同意你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现予备案,请依照企业年金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涉及方案变更和终止的情形,请及时在我局变更或终止方案。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来源: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7